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家庭生活] 刚才憋得慌,在双清路八家嫖妓,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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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tp (++开发工程师/2006-5-9),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刚才憋得慌,在双清路八家嫖妓,100元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Feb 20 00:20:55 2009), 站内

经济危机了,嫖妓也便宜了。
刚才憋得慌,出门走了走,走到林大北路环境所西边的街道那,看见有很多洗头房。
很多女的向我点头抛媚眼。
一时糊涂,进去了一家。然后那个女的说,按摩吗?
我说可以那个吗?她说可以,100元。
于是就进入帘子后面了。
抱了她,没什么感觉。又摸了她咪咪和那里。看见她的咪咪间有朵花,我想起曾看见过一个
艾滋女身上也有那种形式的花,突然有些害怕。我问她多大了,为什么要做这个。
她说17岁,也要活命吃饭啊。
我忽然有一种负罪感。硬不起来。
很空虚,扔了100元,落荒而逃。

其实她们也得吃饭活命啊,就当做了件好事吧。

突然觉得:婚姻也是一种形式的嫖妓,只不过是稳定的客户罢了。妓女是看上了你的钱,一
般女人也是看上了某个男人是个依靠,或者是个饭票,或者有些价值,或者某方面比较合自己的口味,才愿意和男人相处,
进而xx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凡女都有妓性。婚姻和嫖娼没有本质区别,两者都属于契约关系。
不同的只是,婚姻的契约期较嫖娼长;但是,两者都需要用金钱购买。

一个为财,一个为了性欲,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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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一场长期的嫖妓",

婚姻是一场长期的嫖妓(转贴)
"婚姻是一场长期的嫖妓",这样一种有悖伦理的观点正在流行开来,观点的持有者也包括很多女性同志。譬如有位女士曾跟我讲:想嫖,那就结婚啊,每天都可以嫖了。她这样一种逻辑衍生的结论是,性交是男人的消费,所以男人养家糊口理所当然。更直白点,嫖一次妓按现在市场价格需要两三百块钱,良家妇女价格更高,以一天五百块算,一个月就是一万五,没几个男人是这样的高薪白领,或者说,没几个男人是合格的。她这样的观点表达了对某些男人呼吁男女平等实则想逃避责任的不屑,而某些呼吁女性解放的女性甘愿自己赚钱而且把跟丈夫做爱也作为自己的一种效用,被认为是吃了大亏。

  即使婚姻是一场长期的嫖妓,我认为更好的表述是:婚姻是一场长期的、复杂的、契约性的嫖的套餐。妓是一种社会职业,婚姻里不存在,所以去掉。而嫖的意思是:性权利的交换(买卖)。婚姻当然存在性权利的交换(买卖)。套餐是沿用某些手机运营商的叫法,因为在这场套餐中,双方让度的利益和获取的权利都是复杂多样的,性权利的交换是一个核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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