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9日星期日

[汽车世界] 驾车撞人后,如何保证车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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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水木社区 今日十大热门话题 by vanessa1955 on 10/18/08

发信人: vanessa1955 (Vanessa1955), 信区: AutoWorld
标 题: 驾车撞人后,如何保证车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Oct 18 11:05:08 2008), 站内

大家没有看错,是车主的利益,但也请稍后再拍砖,我是讲理的车主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两个月前,我同事搭我车,从副驾驶下车时没看后面导致开车门时撞伤一自行车后座上一女子,撞伤部位在左腿膝盖。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我的责任,但我和同事立刻送此女就近就医,医生的结论是:没有伤到骨头和筋,无须住院。然后报了警,不想私了,走保险。第二天伤者发烧,去了另一家离她家较近的大医院就医。由于伤者客观来讲伤势较轻,且无须住院,所以我没有一直陪伤者就医。

到了索赔阶段,我一直根据保险公司要求,让伤者将所有医疗费的相关单据和诊断书假条等保存,并且伤者休假一个月,我于是让她去地税局开完税证明,补偿她误工费用。其他相关单据收好待用。我觉得一直走的正规程序,到最后保险公司能给理赔多少,伤者就都拿着就行了,我也无须再单独陪伤者额外的费用,毕竟我的车上的是全险,我买保险也是为了将我的损失转移到保险公司,可是此时伤者不干了,她现在要求我赔偿的款项包括:

医药费。而且在她转院的当天我提前和她说过,要去二级以上甲等医保医院,用医保用药,但是她有一部分注射费是在社区医院产生的。这样医药费保险公司不能全部理赔。

误工费。此项暂无争议。

交通费,也就是打车费300多元。我的考虑是既然撞伤的是腿,我能接受的就是她去医院就医时的打车费用,我也不考虑她撞得严重程度了,至于其他费用,她连班都不上了,也没必要到处乱跑吧,所以不承担,但是保险公司的回复是伤势轻,不补偿交通费。

护工费。受伤期间,无法行动,亲属请假在家照顾,需补偿200元。无任何有效单据。保险公司肯定不承认,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亲属是否真的没有上班,但我不想太绝情,觉得各让一步,可接受补偿她100元。

营养费。没具体咨询过保险公司,她目前给的数比较模糊,我觉得人情上我能接受给她200元。

但是,现在按照保险公司能够理赔的数目和她想向我索要款项的数目相差有1500左右差距,我不是支付不起,但我觉得我得支付合理部分。所以我认为在保险公司理赔之后,我只能再支付其上述所说的大概5,600元费用。现在她要起诉我,起诉额又比向我索赔的再多出1000元左右,大概加在了护工费和营养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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