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1日星期六

[清华深研院] 关于食堂服务质量问题引发摩擦的事情经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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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水木社区 今日十大热门话题 by zxy915922 on 6/20/08

发信人: zxy915922 (奔跑的大猪), 信区: THUSZ
标 题: 关于食堂服务质量问题引发摩擦的事情经过的说明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Jun 20 23:59:51 2008), 站内

原本不CARE此鸡毛蒜皮的小事,无奈学校惦记着,并给班干部施加压力,鉴于不给兄弟们过大压力,本人作出如下说明,并帖上来,以飨读者:

关于食堂服务质量问题引发摩擦的事情经过的说明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五月末的一个中午,本人在鑫福鼎买饭,在买第二个菜时,食堂工作人员将青菜盘中的一撮黄巴巴的剩菜卖给我,我很礼貌地提出合理要求:换掉陈菜,要份新鲜的青菜。此合理要求遭到了鑫福鼎工作人员的拒绝,我连续说了3遍,其仍旧无动于衷,忍无可忍之下,本人将盘子扔到窗口内地上。(仅扔掉而已,没有针对任何人和物)。
鉴于此事,本人认识如下:
1、 鑫福鼎配餐公司与学生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理应为学生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而此公司的饭菜长期劣质暂且不提,在本事件中足见其对学生权益的漠视,本人郑重要求鑫福鼎向本人道歉。
2、 本人扔掉盘子时,既无任何言语上的攻击,也无人身上的攻击,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合理抗议,因此,本人拒绝向鑫福鼎作出任何致歉行为和表示。
3、 本人本可以拒绝消费,要求退货并返还价款,故扔掉餐盘给鑫福鼎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本人愿意赔偿其受到的损失4.6元(米饭0.6元,一个菜4.0元)
4、 本人一向以清华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本次事件本人的处理不符合本人一向的自律要求,应当自省,此属个人觉悟问题。
5、 强烈要求学校加强对鑫福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其产品和服务质量,并能以学生为本,时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07级法律硕士××班:×××
200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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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zxy915922 于 Jun 21 02:36:18 2008 修改本文·[FROM: 219.223.176.*]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219.22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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