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笑话连篇] 你无权查验我的身份证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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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ujiu (吴舅@超级无敌diang木昆), 信区: Joke
标 题: 你无权查验我的身份证zz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Aug 25 23:34:47 2011), 站内

你无权查验我的身份证zz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章《使用和查验》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此项法律自2004年起就开始施行了,但直到今日,现实生活中公民被非法查验身份证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被侵犯;而且据我观察,被非法查验身份证的公民鲜有拒绝者,这是一个令人悲哀和沮丧的事实。
近期出行,短短一个多月,竟然被非法要求查验三次身份证,我尽数拒绝,其中不乏唇枪舌剑。此文将这三次和警察的交锋实录于下,供我的博客读者参考,如果能够实际运用就更好了。维权应当从自己做起,应当从身边做起。
10月14日中午,大理火车站。在进站入口处被一位年轻警察拦下,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在查验身份证。我问:"为什么要查我身份证?"他答:"法律规定。"我说:"哪项法律规定的?"他看我是个刺头,就客气地说:"你先在旁边坐一会儿,等会儿我去给你拿法律依据。"于是我坐在他办公桌旁边的椅子上,静观他继续查验,实在憋不住了,我大声对其他被查验的乘客说:"查身份证是违法的!"被查的乘客笑笑而已,仍然掏出了各自的身份证,配合这名年轻警察的违法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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