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

[家庭生活] 谁有权利决定产妇的生命?转一篇文章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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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7-11-21 通过 水木社区 今日十大热门话题 作者:lacertae

发信人: lacertae (人生がはやい),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谁有权利决定产妇的生命?转一篇文章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Nov 21 23:21:59 2007), 站内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ldren 讨论区 】
发信人: mmnn (nn), 信区: Children
标 题: 谁有权利决定产妇的生命?转一篇文章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Nov 21 21:59:54 2007), 站内

大家都知道生孩子对于女人来说是一道"鬼门关",那么在关键的时候,
谁有权力决定产妇的生命?丈夫?婆婆?还是产妇的父母?

一尸两命,人走茶凉,丈夫还会有新的也许更年轻的妻子,婆婆还会有新的儿媳妇,
但是产妇的爸爸妈妈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女儿。

转新浪网的一篇报道:
正义网北京11月21日讯 (记者吕卫红)今天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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