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水木特快] 上海烈士遗属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呈交对袁腾飞的控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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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opjoker (大鬼),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上海烈士遗属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呈交对袁腾飞的控告状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y 20 10:53:23 2010), 站内

上海烈士遗属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呈交对袁腾飞的控告状   


被控告人:袁腾飞.男.现年38岁.现任北京市海淀区精华学校历史学教师。  

控 告 人:上海部分烈士遗属(以陈钰堆和陈冠宁为代表)  

(联系地址和电话已在控告状具体写明)   

控告事由:被控告人利用授课讲台与视频,用极其恶毒的言语疯狂侮辱,诽谤自辛亥革命以来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牺牲的千百万革命烈士,恶毒侮辱,诽谤深受全世界和中国多数民众爱戴的中国共产党伟大领袖毛. 泽. 东,恶毒攻击我国的民族政策,其言行已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侮辱罪],[诽谤罪];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三条[煽动国家分裂罪];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造成的影响与后果极其严重,恶劣,已激起全国人民公愤,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及时立案侦查,并依法予以严惩("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呈 送: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抄 送: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  


事 实 与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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