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4日星期一

[水木特快] 日本未成年人死刑的真实案例: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Sent to you by WangKing via Google Reader:

 
 

via 水木社区 今日十大热门话题 by ginola14 on 4/3/11

发信人: ginola14 (百花羞),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日本未成年人死刑的真实案例: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Apr 4 00:07:33 2011), 站内

无责任转载
--------------------------------------------------------------------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
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没有锁。
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
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
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
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胶袋包着,当
时才11个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尸体。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规定20周岁为成年)
。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
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
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
带将被害人双手綑绑,
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
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当时11的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
是挣扎哭着,往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
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
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
全桉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 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
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
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麽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
的心理情绪。
开庭时,犯人 福田 孝行 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这才对
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

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