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9日星期二

[水木特快] 一个常识:守法的公民,不欠国家任何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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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wols (蓝领小小生),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一个常识:守法的公民,不欠国家任何人情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Mar 9 09:47:30 2010), 站内

10多年前准备出国留学,办理护照的时候学校要求交培养费才能拿出护照. 现在这个法理上讲不通的规定取消了,但是当时很多人是振振有辞的: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投入了很多钱,而你出国了等于是浪费了国家的财产,国家当然有权索赔.

说这话的人大概没有想过,国家的教育经费来自全国人民的税收,而在高等教育这一块儿,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上大学. 所以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契约是:国家把钱收上来,然后老百姓参加考试,最适合接受教育的部分人获得上大学的机会.虽然培养大学生是国家拿纳税人的钱在补贴,但是只要是合法的考入大学,学生并不欠国家社会和纳税人的人情,不用感到任何羞愧. 这个就像博彩一样,大家都投钱进去,能中奖的只有一部分人,赢钱的不用欠任何人情.当然前提是博彩的过程是公平的.

对运动员来说更是如此.国家把纳税人的钱拿来培养运动员,这些运动员注定只是人群中的少数人. 整个事情中唯一不合理的就是,国家拿纳税人的钱投在运动员身上没有经过老百姓的统一,而对得到钱,收了益的运动员们来说,这是你们应该得到的投资: 全国人里你们在这些项目上最拔尖,钱不投给你们给谁?

真正说要感谢的是管体育的这群王八蛋官员,本来国家就不应该养你们,要不是运动员们还取得了一些成绩,你们还有脸见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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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99.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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