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水木特快] 《瞭望》新闻周刊:彭宇承认撞了徐老太 徐老太已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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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duing (公民甲),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瞭望》新闻周刊:彭宇承认撞了徐老太 徐老太已逝世!!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Jan 16 10:17:52 2012), 站内

http://news.sohu.com/20120116/n332283182.shtml

2012年01月16日

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谈:
  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
  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徐机玲王骏勇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舆论再次将矛头指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独家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向记者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经诊断,徐寿兰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费用需数万元。此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
  当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的妻子在代他出庭答辩时,没有说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伤非被告所导致的,不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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