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

[Google 产品与技术] 谷歌和美国国家情报总局结成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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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cz (猪头小队长!), 信区: GoogleTech
标 题: 谷歌和美国国家情报总局结成联盟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Mar 24 13:26:47 2010), 站内

谷歌和美国国家情报总局结成联盟

世界上最大的网络信息公司,和世界上最有权力的电子监视组织今天结成了联盟。

打的旗号是网络安全。

根据美国《华盛顿邮报》今天的报道,谷歌和美国国家情报总局谢绝了对这个伙伴关系
发表评论。但是据了解内情的知情人透露,这个联盟主要是为了让双方更好的享用重要
信息,而又不违背谷歌的"不作恶"原则。因此当美国国家情报总局的特工们,在享受
这些信息的时候,据说美国人的隐私权是不会被侵犯的。(不知道外国人的隐私权,就
是那些中国热烈拥护谷歌的粉丝们的权利,是不是会得到保护呢?)

不过这个知情人说,这不等于说美国国家情报总局,将看用户的搜索和信箱。

其实在911之后,美国国家情报总局,就已经对美国国内和国际的电话和邮件进行了监
听。这一次和谷歌的合作,就可以把监听的目标扩大到网络信息交流。

现在提上台面的,当然就是在网络安全上面,和在反恐上面,可以由谷歌替美国情报机
构收集情报。但是将来如果可以把全球其他国家的网上用户,尤其是年轻用户吸收成顾
客的话,那么就可以为美国未来的"软战争(Smart War)",提供软实力的辅助作
用,为美国政府决策提供情报分析。

谷歌总裁曾经这样解释过他的"不作恶"的原则:

"If you have something that you don't want anyone to know, maybe you
shouldn't be doing it in the first place."

"假如你有什么东西你不想让人家知道,也许你根本就不应该这么做先。"

看来把隐私和谷歌放在一个句子里面,是一个笑话。

记得有一天听到美国网络安全总监Howard Schmidt在接受公共电台访问的时候,非常含
蓄地提到美国应该学习中国政府的网络管理方法,就是说要加强监督。可是后来被人一
问,他就含糊过去了。看来有的是,还是可做不可说。

其他政府做,俺们美国政府当然要义正辞严地出来批评,但是自己做同样,甚至更过的
事情,还是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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